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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治县荫城商贸园区 简 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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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园区概况 长治县荫城商贸园区位于县城南 10 公里处。园区规划面积 7.8 平方公里,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面积 6.5 平方公里。 1998 年至 2003 年共投资 8900 万元,完成了三条商业街、综合市场、西环路、府前街改造、中小学校、舞台、红庙街休闲广场、新世纪休闲娱乐广场及供水、供电、道路绿化、硬化、亮化等多项工程。园区内以商业批发、零售、饮食、服务及交通运输业为主,各类经营户已达 800 余家,从业人数 5600 余人, 2003 年全社会零售总额达 19000 万元,占全镇社会总产值的 35% ,实现利税 2600 万元,存款余额达 4800 万元。今年 1-10 月份,园区完成社会零售总额 18700 万元,实现利税 2200 万元。 二、管理措施 园区管理机构为长治县荫城商贸经济园区管委会,管委会主要负责园区运行的宏观决策,为个体、私营商贸企业提供协调、服务、协管纳税,并为其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和社会治安环境。 三、发展规划 今后五年内,荫城商贸园区将扩大园区面积,由现在已投入使用的 6.5 平方公里,达到 7.8 平方公里,各类经营户争取达到 2000 户以上,从业人数达到 40000 人以上。明年计划投资 2500 万元,继续完成供热、电讯和防洪等 5 项工程。 四、优惠政策 经县委、县政府同意, 2002 年 3 月,荫城镇党委、政府以荫委字( 2002 ) 28 号文件出台了关于荫城镇商贸园区的优惠政策。 1 、凡到园区内进行生产经营的当地和外地的个体、私营企业享受同等的政策优惠。 2 、谁投资,谁所有,谁经营,谁受益。 3 、土地使用费在土地部门评估地价基础上优惠 30-50% 。 4 、凡到园区内依法进行生产经营的个体、私营企业,任何部门不得干预,侵犯其经营自主权。 5 、凡到园区内落户的居民在子女入园、入学、入伍、医疗、就业等方面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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